因為在寫「米洛塞維奇過世了」的時候提到了Genocide, 就一起將我在2004年盧安達大屠殺十週年紀念時寫的文章放上來. 這篇文章原刊於南方文章海(見這裡)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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米洛塞維奇死了. 這個被控因「大塞爾維亞主義(Greater Serbia)」而屠殺(Genocide)了包括波士尼亞人, 克羅埃西亞人, 以及阿爾巴尼亞人的獨裁者死於國際法庭的監獄中, 享年64歲. 死因應該是身體狀況不佳而導致的. 唯一可惜的是, 國際法庭並未來得及在他死前定他的罪.

在國際法庭的罪名中, Genocide是非常非常嚴重的. 在韋氏字典(Merriam-Webster)的中, Genocide的定義為「縝密且有計畫性的摧毀特定種族, 政治, 或宗教團體」.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「計畫性」這三個字代表了經過盤算的行為, 因此, 即使是一些造成許多人死亡, 且可歸責到某些人身上的事件, 通常還不至於用到這個字, 頂多是「(違反人道)Crime against humanity」. 只有在相當嚴重, 且看得出來是經過縝密計畫的行為, 才會冠上這個罪名. 米洛塞維奇總共在三個地方犯下了屠殺其他種族的罪行, 但只有在波士尼亞的屠殺被控Genocide, 其他兩個地方(克羅埃西亞及科索沃)只被控Crime against humanity而已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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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國務院在3/8公布了2006世界人權報告. 事實上, 世界人權組織Human Rights Watch(以下簡稱HRW)在2006年1月也公布了一份世界人權報告. 這兩份報告最大的不同點有二:

1. 美國的世界人權報告並未提及任何與美國有關的人權問題. 然而, HRW公布的報告中則提及了許多目前美國違反人權的部分, 如備受爭議的Guatanamo Bay, 以及虐囚問題等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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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大對我來說, 並不是一個相當熟悉的地方.
畢竟沒在那邊念過書, 也沒住在那附近過.
不過, 透過朋友介紹,
知道了幾間比較好吃的小吃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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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了「為何要有國際觀」後, 因為引用了龍應台的文章, 所以再將該篇文章看了一遍. 看到龍應台寫到南亞海嘯的感想, 想到我在2004年底(或者說是2005年初)的跨年時也寫了一篇跟南亞海嘯有關的. 就一起放上來作個紀念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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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寫這篇文章已經很久了. 台灣人民及媒體對國際觀的缺乏, 一直讓我覺得相當擔心. 世界上其他國家的議題, 事實上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台灣, 只是台灣自己不知道而已. 在台灣, 所謂的「國際」, 大概只包含了美國以及對岸的中國, 其中還以美國佔大多數(對青少年來說大概還加上了日本和韓國, 所謂的「哈日」及「哈韓」). 事實上, 所謂的「國際」包含全球所有的國家, 而「國際觀」指的是了解這些國家最近發生的事件, 並能針對這些事件分析之. 或許我們沒有辦法分析的像龍應台等知名國際學者那麼精闢, 但最起碼必須對這些事件有著一定的了解.

舉例來說好了. 科索沃(Kosovo)即將在今年的維也納會談中決定它是否獨立的命運--如果會談過程順利的話. 科索沃目前是處於NATO軍隊的保護之下, 用來防止它境內的塞爾維亞人及阿爾巴尼亞人互相衝突. 在科索沃境內, 佔總人口數約95%的阿爾巴尼亞人希望獨立, 但人口數只有5%的塞爾維亞人則希望科索沃能夠併入塞爾維亞的領土中. 塞爾維亞當然也不希望科索沃獨立. 塞人對它的感覺是「我們希望國際社會能夠帶給這個地方和平與穩定, 並讓阿人決定自己的前途. 但我們希望這個地方仍然在塞爾維亞的統治之下」. 雖然在國際社會的努力下, 今年底以前科索沃應該能夠有個最終的決議, 但科索沃的最根本問題--種族問題--大概在最近幾十年是無解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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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概是兩年前左右, 我對曹操的這首詩產生了興趣. 原因不明. 這首詩是在建安13年時, 曹操在「赤壁之戰」率軍南下準備與蜀國和吳國對峙所作. 在大戰前夕, 曹操酒宴文武百官時, 聞烏鴉聲往南飛去, 因而持槊歌之. 另有一說是曹操這首詩是為了振奮軍心或收買人心而作的(如最後一句).

對酒當歌,人生幾何?譬如朝露,去日苦多。
慨當以慷,憂思難忘。何以解憂?唯有杜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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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媒體中, 我最討厭的大概要算是壹週刊和蘋果日報吧. 這兩份媒體的共同特色有二: 聳動腥羶和不尊重個人隱私. 最近發生的「教師上吊事件」, 就是因為蘋果日報未審先判而造成的. 誠然, 該事件的當事人有可議之處, 但蘋果日報也不能以媒體的身份伴演法官的角色. 所以, 我一向拒絕看壹週刊, 蘋果日報也是. 雖然其他的報章媒體也不會好到那裡去, 但我就是拒絕接觸這兩份可鄙的媒體報導.

講到這裡, 就想到我在2003年時, 因為SARS報導的關係, 也寫了一篇批判壹週刊的文章「水門案與壹週刊」. 轉錄於下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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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寫這一篇前, 先聲明, 這完全是我個人的看法. 歡迎糾正. 謝謝.

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 我並不喜歡看西醫. 尤其討厭吃西藥. 在我的觀念中, 西藥對身體造成的傷害, 與它能治療的病可能差不多. 再者, 小病(如感冒)去看病時, 西醫大致上也都只會照病症開藥, 如頭痛開頭痛藥, 咳嗽開咳嗽藥等等. 可是這對造成「感冒」的病因似乎一點幫助都沒有. 所以, 我感冒時一概不看病, 輕微時就多喝水, 嚴重的話就直接給他睡上兩天. 西藥? 能不碰就不碰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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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覺得「轉個彎」這個店名帶點哲學的的意味.
可以引申到人生, 求職, 或是任何其他的場合地點.
扯遠了.
這家店位於師大附近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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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呀呀, 最近的話題都太嚴肅了點, 不是評論別人就是搞革命性言論.
還是講點吃吃喝喝的東西好了.
沖淡一下Blog的肅殺( ? )氣氛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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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兩年來, 有兩個認識的女生離婚了. 這兩個女生的年紀皆與我相仿, 而離婚的原因則各不相同: 一個是先生有外遇(以下稱A), 另一個則是因為兩個人的金錢觀差太多(以下稱B). 雖然原因及過程不盡相同, 但她們在談判離婚時都遭遇到了一些類似的狀況:

1. 男方及男方家庭成員要求女方在離婚時, 盡量將值錢物品留下. A 是先生向她借錢, 而在離婚時「似乎」沒有完全將錢還給她; B 則是以較低的價格將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房屋以市價3/4的價格賣給她先生, 而且她先生最後也沒有完全將錢拿給她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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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到男女平等, 很容易就會聯想到所謂的婦女運動或是女權主義等名詞. 嚴格說來, 我並不認同某些女權運動人士只想爭取與男性相同權利, 卻不想同時盡相同義務的行為. 不過, 這裡我並不想掉書袋去講女權運動的歷史或派別等等, 只是想純粹來談談我自己對「平等」的看法.

首先, 我覺得兩性的權利義務應該是相等的, 至少在大部分的情況下皆是. 因此, 在家庭的角度上, 煮飯洗碗洗衣服擦地板等傳統上「女主內」的家事不再是女性必須盡的義務; 賺錢養家等「男主外」的工作也不再專屬於男性. 對內兩性可協商家事的分配, 而對外則共同負擔家計. 換句話說, 兩性在對內及對外的比重上理論上是一樣的. 至少理想上是這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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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天前, 有位名叫David Irving 的英國學者, 在維也納被判刑三年, 理由是他在1989年於奧地利的演說中否定Holocaust(德國人對猶太人所進行的大屠殺)的存在. 縱使該學者已承認他在1989年的言論有誤, 但維也納的法庭仍然判他有罪, 而用以定罪的法律為奧地利等11國獨有的:禁止否定Holocaust的存在. 這個判決掀起了包括奧地利, 英國, 以及其他歐陸國家的熱烈討論. 這些討論主要集中在兩點:

一. 這項法律在今日是否有存續的必要? 
二. 歐洲人對言論是否有著雙重標準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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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這本書在約半年前就已經看過了. 這幾天把它拿出來再看了一次後, 深感其中記載密碼的精巧, 因此特地去找了達文西的畫作圖片以資比對.

1. 首先, 當然是「蒙娜麗莎的微笑」了. 她的微笑一直給人一種很神祕的感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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