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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週末回台中, 跑去老婆妹妹的訂婚會場上幫忙, 並和一些親戚一起吃頓飯. 雖然有點累(訂婚時忙東忙西的關係), 但整體感覺還好. 回想起來, 大概只有以下這件事讓我覺得有點煩人: 不斷地有親戚跑來問我們說「何時要生小孩呀? 年紀也不小了, 要趕快生囉.」

我在三個月前曾經寫過兩篇文章, 分別是「當不婚成為趨勢」和「生小孩, 必要嗎?」, 主旨在於對台灣社會中對年輕人結婚生子的期許提出疑問. 我並不是鼓吹人們不婚或不生, 而是提倡「自由意志」的重要性: 讓年輕男女有著屬於自己的選擇, 並對自己的決定負責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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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上一篇「當不婚成為趨勢」後, 接下來我想再談談不生小孩這件事. 其實, 從以前開始, 就已經有人堅持不生小孩了. 這些人通稱為「頂客族」, 也就是「DINK - Double Income No Kids」. 不過, 在以前的社會中, 頂客族並不是很多. 主要是因為在以前, 生小孩普遍被認為是義務, 所以如果那對夫妻不生小孩的話, 往往會一再地受到長輩的關切. 中國以及台灣社會還有一個特色: 喜歡生兒子. 所以在傳統的華人社會, 生女兒是不算數的, 一定要生出兒子才行. 或許這跟中國講究的「香火傳續」有關吧.

而現在, 隨著觀念的開通發達, 不但生男生女一樣好, 甚至沒有小孩也可以. 當然, 這個觀念與老一輩人的觀念是互相抵觸的. 所以我們偶爾還是可以看到有婆婆抱怨媳婦生不出兒子來, 「不能傳遞香火」; 或是抱怨兒子不生小孩, 「不能含貽弄孫」. 這種情況的發生, 是因為台灣社會這方面的觀念正處於轉型期, 年輕人與年紀較大的人想法觀念差距太大, 所以才會發生這種情況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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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, 報紙上刊登了一些有關於台灣家庭結構改變的新聞. 如中時電子報上的「台灣家庭面貌巨變 不育不婚成主流 核心家庭跌破5成」. 而在這篇評論中, 主筆也說「與其一昧指責不婚不育者,還不如努力打造一個讓下一代安居樂居的世界,這是我們這些生者的責任,更是政府的責任。」. 雖然我已經結婚了, 但是我仍然認同「不結婚或不生小孩並不是罪過」的說法. 我對生小孩這件事的想法尚未整理完全, 因此在本文中我將說說我對「結婚」的看法.

為什麼現代人會比較不願意結婚呢? 在上面引用到的評論文章中說「這一代更勇於懷疑、勇於思考、勇於算計:結婚生子真的是不可避免的人生任務嗎?」. 是的, 婚姻並非必須. 一個結婚者的人生, 不見得比單身者更完整. 相反地, 能夠堅持自己的看法, 抵禦來自外界的壓力的單身者, 往往對自己的人生更有規劃. 他們清楚地認知, 結婚只是人生的過程之一. 有了婚姻, 會有著一種人生經驗; 但沒有婚姻, 也是另一種人生經驗. 而往往, 後者的人生經驗會比前者更為多彩多滋. 因為沒有家庭的牽絆, 單身者往往更能勇於追夢, 築夢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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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上上班經過捷運後山埤站附近時, 發現前面堵車了. 這在我的經驗中可是一件不太尋常的事情. 照理來說, 我的上班時間應該是不會遇到堵車才對. 是車禍嗎? 還是有工人在施工? 我胡亂猜測著. 等到再近一點時, 發現前面有一尊「神像」在那邊晃來晃去的. 再仔細一看, 不會吧! 十二輛禮車停在路邊, 四線道的忠孝東路被娶親的人家佔用了兩線道. 那些神像鞭炮什麼的是這戶人家用來「造勢」的(不是選舉造勢的那種), 前面路口還有警察在那邊指揮交通! 我當時心中第一個感想只有一句話: 「喵的! 娶親就娶親, 搞什麼迎神的玩意兒! 你以為你誰啊!」

其實, 我一直對台灣這種「鋪張式」的結婚儀式感到相當不解. 在古代封建時期的中國, 有錢人家為了告訴其他人自己很有錢, 會特意在一些排場上作文章, 如一些常見的婚喪喜慶等. 這意思就有點像是在告訴大家說「怎麼樣, 我很有錢吧!」甚至有錢人家之間會互相比拼排場, 免得自己被其他人比下去, 「看起來比較沒錢」! 我一直覺得這是種很幼稚的行為. 可是, 今天台灣的婚禮(葬禮也是)排場也會給我一種比拼財富的感覺! 這表示因為台灣人的思想還停留在封建時期嗎? 還是台灣人窮到只剩下「錢」了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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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個禮拜, 有個朋友這麼告訴我: 她原本相信科學, 而不相信看似不科學的宗教; 但之後在她無助時, 她發現宗教才能夠幫助她, 而非科學. 因此, 她現在相信宗教, 而不相信科學. 在聽到這段話後, 事實上我覺得我這位朋友對「科學」的認知應該是不完全正確的. 在科學的領域中, 沒有什麼事是不可能的, 只有尚未被證實的. 科學, 事實上只是一種精神, 以及實行這種精神的過程.

科學是什麼? 我想或許可以這麼定義: 科學就是不斷發現新東西, 並且持續地驗證舊東西. 舉例來說, 在18世紀牛頓提出三大運動定律時, 人們都覺得他的定律完全解決了物體運動的謎底; 然而, 在20世界時, 藉由愛因斯坦的相對論, 人們才發現原來牛段的三大運動定律只不過是物體在「遠小於光速」的情況下運動的情形, 而並不適用於物體運動速度接近光速的情況. 由這個例子, 我們可以看到, 所謂的「定律」, 仍然是有可能被推翻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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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寫這一篇前, 先聲明, 這完全是我個人的看法. 歡迎糾正. 謝謝.

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 我並不喜歡看西醫. 尤其討厭吃西藥. 在我的觀念中, 西藥對身體造成的傷害, 與它能治療的病可能差不多. 再者, 小病(如感冒)去看病時, 西醫大致上也都只會照病症開藥, 如頭痛開頭痛藥, 咳嗽開咳嗽藥等等. 可是這對造成「感冒」的病因似乎一點幫助都沒有. 所以, 我感冒時一概不看病, 輕微時就多喝水, 嚴重的話就直接給他睡上兩天. 西藥? 能不碰就不碰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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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兩年來, 有兩個認識的女生離婚了. 這兩個女生的年紀皆與我相仿, 而離婚的原因則各不相同: 一個是先生有外遇(以下稱A), 另一個則是因為兩個人的金錢觀差太多(以下稱B). 雖然原因及過程不盡相同, 但她們在談判離婚時都遭遇到了一些類似的狀況:

1. 男方及男方家庭成員要求女方在離婚時, 盡量將值錢物品留下. A 是先生向她借錢, 而在離婚時「似乎」沒有完全將錢還給她; B 則是以較低的價格將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房屋以市價3/4的價格賣給她先生, 而且她先生最後也沒有完全將錢拿給她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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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到男女平等, 很容易就會聯想到所謂的婦女運動或是女權主義等名詞. 嚴格說來, 我並不認同某些女權運動人士只想爭取與男性相同權利, 卻不想同時盡相同義務的行為. 不過, 這裡我並不想掉書袋去講女權運動的歷史或派別等等, 只是想純粹來談談我自己對「平等」的看法.

首先, 我覺得兩性的權利義務應該是相等的, 至少在大部分的情況下皆是. 因此, 在家庭的角度上, 煮飯洗碗洗衣服擦地板等傳統上「女主內」的家事不再是女性必須盡的義務; 賺錢養家等「男主外」的工作也不再專屬於男性. 對內兩性可協商家事的分配, 而對外則共同負擔家計. 換句話說, 兩性在對內及對外的比重上理論上是一樣的. 至少理想上是這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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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情人節. 英文叫作「Valentine's Day」. 在這個節日裡, 不管走在那裡, 都可以感受到情人節的象徵. 餐廳打出一客三四千元的「情人餐」; 麵包店打出「情人節蛋糕」; 而花店更是販賣各式各樣, 千奇百變的花朵, 甚至設計出各種的花語, 只希望情人們能夠在沖昏了頭的情況下去當凱子. 甚至連賣巧克力的也是. 在這種氛圍下, 有情人的人很難不花錢去消費. 只是, 在消費的同時, 真有人知道情人節的來由嗎?

情人節的英文「Valentine's Day」其實是有歷史的. 雖然這段歷史總共有兩個版本(參見這個英文網頁), 但都和一位基督教的殉道士(Martyr)有關, 而這位殉道士即名叫Valentine(被封為聖人後改稱為Saint Valentine). 在第一個版本中, 傳說三世紀時有位皇帝, 名叫Clauduis二世. 這位皇帝相信男性去當兵比結婚成家來的有價值, 因而下令婚姻是非法的. 而這位Valentine (應該是天主教神父)因為堅信這是不對的, 所以偷偷地幫年輕男女舉行婚禮. 事發後, Valentine 被皇帝逮捕, 並下令處死. 而第二個版本則是傳說Valentine 因為幫助某些羅馬囚犯逃跑而被捕處死. 不管怎樣, Valentine 的下場就是被當局處死, 而在死後被教會追封為聖徒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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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 攜老婆和兩個女性朋友吃飯時,
不知怎地聊到現代男人的思想.
說著說著, 其中一個朋友說道「我覺得現在的好男人越來越少了」.
問她原因, 她說「我覺得現代社會男人的大男人主義還是太重了」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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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去叔叔家吃年夜飯.
很多很多相當好吃的料理,
有烤豬腳, 佛跳牆, 火雞大餐....等.
四個字形容: 大魚大肉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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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聯合報民調顯示,
64%媳婦渴望回娘家吃年夜飯.
另有人質疑為何初一不能回娘家.
這一篇更有趣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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